河南恒天久大实业有限公司

english язык 

头条 | 规模化沼气工程用地性质探讨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19-09-07 二维码分享

河南沼气设备厂家2013年以来,国家把农村(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列入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各级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配套政策,在政策和资金上都给予沼气工程建设大力扶持,我国沼气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沼气工程技术突飞猛进。沼气工程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解决农村生活用能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出台了《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根据农村沼气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沼气工程各类项目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同时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试点。

 

沼气工程这一特殊的农业建设项目大多建设在农村,相关部门对其用地性质没有做出明确界定,在实际中,成为了困扰和制约其建设的一大瓶颈。

01沼气工程的分类

 

农业部2011年发布了《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667—2011),该标准将日产沼气量与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列为必要指标,将厌氧消化装置单体容积和配套系统列为选用指标,共将沼气工程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沼气工程四种。具体分类标准如下表所示。



例如,特大型沼气工程是指:日产沼气量5000m3以上,厌氧消化装置单体容积2500m3以上,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5000m3以上。

 

另外,《方案》指出,生物天然气是指沼气经提纯、CH4含量95%以上,达到天然气标准;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是指日产生物天然气1m3以上,提纯后的生物天然气主要用于并入城镇天然气管网、车用燃气和罐装销售等特大型沼气工程。

 

02现行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乡、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

 

201711月国家.新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中的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须的配套设施用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号)中将村庄公用设施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其中,“V43村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村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消防、防洪等防灾设施用地;“E21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农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4]127号,以下简称《通知》) 对设施农用地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其中,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通知》指出,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对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做出了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 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多不超过lhm 2(该通知有效期为五年)。

 

2017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国办发[2017]48号)指出,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

 

03农村沼气工程实际用地情况

 

小中型沼气工程由于规模较小、占地少,一般建在农户自家院内和自有土地上,建设形式多为地下式,所以一般都不涉及用地审批问题。

 

大型沼气工程,一般是养殖大户、养殖企业在养殖场内配套建设,以处理畜禽粪便为主要目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按设施农用地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

 

特大型沼气工程,有的是在城市或城郊利用餐余垃圾为原料建设的沼气工程,或在垃圾填埋场建设的以城市垃圾和城市园林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沼气工程,或由专门企业建设、原料来源全部靠收集周边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沼气工程,这一类沼气工程的共同特点是以生产销售沼气能源为主要目的,对其用地国土部门通常按建设用地实施管理

 

另一类特大型沼气工程,是养殖企业为处理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粪便而配套建设的沼气工程,主要是为了处理规模化养殖废弃物,达到有效治理养殖污染的目的,其主要原料绝大部分来源于养殖场自身。但这类特大型沼气工程是否适用前述“E21设施农用地范畴,属于设施农用地性质,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

 

04沼气工程用地可以援引设施农用地政策规定

 

2014年《通知》的出台,对设施农用地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规定。沼气工程用地性质能否援引《通知》规定,被界定为设施农用地,关键在于是否作为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生产的附属设施,是否以实现养殖企业 ()自有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为主要目的

 

简而言之,大型沼气工程与规模化畜禽养殖相配套的,应当援引设施农用地有关政策规定。20171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研究建立健全并落实规模化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建议各级政府在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修编时,应当根据畜牧业和沼气产业发展规划和需要,合理考虑设施农业用地指标,赋予农业设施用地更多的功能,并根据 《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出台设施农业用地有关政策规定,为大型沼气工程用地落实提供依据,为沼气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促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

 

结语: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了畜禽产品的供给,但养殖业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农村沼气工程,是治理养殖业环境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有效手段,对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加快农业供给结构性改革有着积极的重要意义;

 

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是国家战略层面根据农村沼气发展环境、发展方向的变化,为推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而进行建设试点的特大型沼气工程,建议相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修订相关标准,明确规定其用地政策。

 

(参考资料:龚朝霞、刘建,《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用地性质探讨》;图片源于网络)

来源:@沼气圈

河南恒天久大实业有限公司致力于提供农业废弃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整体解决方案,高浓度有机固体废弃物厌氧处理规模化沼气工程及生物天然气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依托规划设计和咨询方案制定,依托技术、产品和装备的研发和集成,依托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营,打造全产业链,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为客户提供集成技术和高端服务。竭诚欢迎新老客户及技术大咖参与交流合作和参观考察!咨询热线:0371-86561186 15617916515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5617916515(方总)  电话:0371-86561189

传真:0371-86561186  邮箱:info@kingdoind.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亿达科技新城55号楼

互动平台

二维码

Copyright ©  河南恒天久大实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3018890号   网站地图 RSS XML    技术支持:无限动力    万家灯火